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章程
第五章 經費及會計
第二十八條
本會經費來源如左:
一、 會員入會費: 團體會員:甲級貳萬肆仟元、乙級壹萬捌仟元、丙級壹萬元。 企業會員:甲級貳萬肆仟元、乙級壹萬捌仟元、丙級壹萬元。 個人會員:壹萬元。 二、 會員常年會費: 團體會員:甲級貳萬肆仟元、乙級壹萬捌仟元、丙級壹萬元。 企業會員:甲級貳萬肆仟元、乙級壹萬捌仟元、丙級壹萬元。 個人會員:壹萬元。 三、 委託收益。 四、 會員捐款。 五、 基金及其利息。 六、 其他收入。 第二十九條
本會會計年為以曆年為準,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卅一日止。
第三十條
本會每年於年度開始前二個月由理事會編造年度計劃、收支預算表、員工待遇表,提會員代表大會通過,於年度開始前報主管機關核備。於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由理事會編造年度工作報告、收支決算表、現金出納表、資產負債表、財產目錄及基金收支表,送監事會審核後,造具審核意見書送還理事會,提會員代表大會通過,於三月底前報主管機關核備。
第三十一條
本會於解散後,剩餘財產歸屬所在地之地方自治團體,或主管機關指定之機關團體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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